为确保昆明市官渡区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8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0号)及《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23号)相关规定,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工作会议,经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核准,现将零售药店通过结果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结果公示如下:
一、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3年三季度共有6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其中5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
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情况
2023年三季度共有2家基层医疗机构申请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并通过审定。
三、 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注:2023年三季度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开通慢性病模块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0871-67177151
2023年三季度昆明市官渡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