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二、相关时限

申报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结时间:从资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受理条件

官渡辖区内取得相应证照,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的医药机构均可申报。

、申请材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连锁零售药店须提交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须提交总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总公司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提供该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零售药店地理位置缩略图

(三)铺面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工名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返聘协议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申报人员至少三人且至少有一期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五)药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营的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医疗器械及中药品种及价格电子清单

(七)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医保药品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等内容)和财务管理制度

(八)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九)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记录

(十)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及医疗设备配置的真实性、合法性,履行服务协议书等作出书面承诺

备注:零售药店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空白处手签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经办时间,并加盖零售药店公章同时填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1,并提交整套资料的扫描件以做电子存档。

办理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便民服务大厅三楼306办公室

办理电话:0871-671832710871-6717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