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参保人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地所属为官渡区的,向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办理。
二、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待遇?
1、产前检查、生育营养补助和生育医疗包干费。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
2、生育津贴。
线上办理: 在医院正常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线上渠道申请生育津贴。在申请时,认真核对并选中正确的医院结算生育信息,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线下办理: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持报销资料于生育时的第二个月以后到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三楼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一)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执行规程待遇简表(2024年7月17日起执行)
文号 |
生育或计划生育 | 生育医疗费用 | 生育津贴 |
营养补助 费用 (单位: 元) |
其它 | ||
医疗费用 包干标准 (单位: 元) |
产前检查 费用 (单位: 元) | 津贴天数 (单位:天) | |||||
正常产假 |
生育假 | ||||||
昆医保通 【2024】 41号 | 顺产 | 2500 | 1000 | 98 | 60 | 1000 | 1.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8 天,生育假60天。 2.难产、剖宫产的,增加 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4.产假期间放环、取环、 结扎的产假天数顺延。 5.生育给予1000元营养补 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1胎增加1000元。 6.妊娠≥7个月生产的, 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均享 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用补助和营养费补助。 7.妊娠≥7个月流产的, 多胞胎流产的,每多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难产 | 3000 | 1000 | 98+15 | 60 | 1000 | ||
剖宫产 | 5000 | 1000 | 98+15 | 60 | 1000 | ||
妊 娠 <4 个 月 流 产 (含人工流产) |
600 |
0 |
15 |
0 |
0 | ||
妊娠≥4个月 ,妊娠 <7个月(含人工流 产) |
2000 |
0 |
42 |
0 |
0 | ||
妊 娠 ≥ 7 个 月 流 产 (顺产) |
2500 |
1000 |
98 |
0 |
0 | ||
妊 娠 ≥ 7 个 月 流 产 (难产) |
3000 |
1000 | 98+15 |
0 |
0 | ||
妊 娠 ≥ 7 个 月 流 产 (剖宫产) |
5000 |
1000 |
98+15 |
0 |
0 | ||
放 置 宫 内 节 育 器 (含宫内节育器) | 450 | 0 | 7 | 0 | 0 | ||
摘取宫内节育器 | 150 | 0 | 7 | 0 | 0 | ||
输卵管结扎 | 2000 | 0 | 30 | 0 | 0 | ||
输精管结扎 | 1000 | 0 | 15 | 0 | 0 | ||
输卵管复通 | 2500 | 0 | 30 | 0 | 0 | ||
输精管复通 | 2000 | 0 | 15 | 0 | 0 | ||
皮埋术 | 200 | 0 | 0 | 0 | 0 | ||
皮埋取除术 | 150 | 0 | 0 | 0 | 0 | ||
辅助生殖技术 | 最高支付金额3000元 | 0 | 0 | 0 | 0 | ||
辅助生殖技术费用报销:达到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施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的,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高于3000元的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每人终生只可享受一次补助。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
(三)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对照表
人群类别 | 生育医疗费包干价 | 营养补助 | 生育津贴 | |
生育时医疗费用 | 产前检查费用 | |||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 | 享受 | 享受 | 不享受 | 不享受 |
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享受 | 享受 | 享受 | 不享受 |
男职工(其配偶未达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或未参加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 | 享受 | 享受 | 不享受 | 不享受 |
退休人员 | 享受 | 享受 | 享受 | 不享受 |
除上述以外其他单位人员 | 享受 | 享受 | 享受 | 享受 |
三、报销所需资料
(一)参保人申报(生育医疗、产检、营养补助的包干费+生育津贴)时只需提供一套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附件1《职工生育险待遇申报表》(如实填写后由申报人签字按手印,用人单位盖章)
2、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4、医院盖章的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均可)或医院盖章的病情诊断证明书(注明有怀孕时间、计划生育手术时间和手术方式)
5、男职工(其配偶未达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或未参加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报销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行号)
(二)参保人申报辅助生殖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所需资料
1、填写附件1《职工生育险待遇申报表》
2、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包含发票和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门诊病历或手术记录(医院盖章)
5、报销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行号)
四、特殊说明:
1.使用电子发票报销时需填写附件2《电子发票承诺书》
2、以上资料中如住院的只需提供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医院盖章),门诊手术的需提供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医院盖章)并注明手术时间、手术名称,做流产手术的还需请注明怀孕时间;
3.男职工配偶申报待遇时,需提供申报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请复印清晰。
5.所提供的报销发票必需是原件,发票的时间必需与生育住院时间吻合,若不吻合,请提供相关依据,如:医院关于此发票时间与生育住院时间不吻合的情况说明(说明不吻合的原因及证明此发票是该次住院的发票)。
6、报销辅助生殖时,必须是成功生育后,故需要生育住院的出院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自生育或手术后一年内需到官渡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2024年7月17日以前生育的,报销政策与现行政策有区别,详情请致电0871-6715751咨询。
五、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按参保人所申报的待遇种类,收齐资料后,每月工作日均可至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三楼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后不超过20个工作日拨付费用。
七、咨询电话
0871-67157515
八、附件下载
附件1.职工生育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0251204(参保人填写)